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4月11日 | 星期五

2025年4月11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惠农区院 > 廉政建设 > 正文
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开展“三不为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
2018-06-01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8-06-01

为进一步扎实开展“作风建设深化年”活动,持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,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以“三不为”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,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着力解决“不想为、不善为、不敢为”问题。

一是制定方案,明确责任。按照惠农区委“三不为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,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《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“三不为”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,对各科室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,确保工作扎实开展。

二是建立完善考评机制,加强干警日常管理。充分运用好“干事档案”考评和年度考评等机制,组织开展述职测评会,让每位干警将自己的工作成效、存在的“三不为”问题摆出来,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,形成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。加强干警常态化管理力度,每月底将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公示,每周一各科室开科务会,安排部署具体工作,明确任务分工,对工作落实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干警在会上进行批评,使干警紧绷作风之弦,全力履行岗位之责。

三是建立问题台账,督促整改落实。针对“三不为”问题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做到问题查的实、不回避,对查出来的问题,深入分析研究,梳理汇总,形成问题清单、整治台账和自查整改报告,限期整改做到不见效果不收兵,不达标准不罢休,进而确保“三不为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、不走过场,推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。

 

【编辑】:
【来源】: